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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出處: 信息管理員 發表時間: 2004-03-10
一、根據學校整體工作的安排及王遠明同志的申請,同意王遠明同志辭去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、副董事長職務。
二、經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強同志提名,并經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,同意劉金水同志擔任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、副董事長
職務。
湖南大學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會
二○○四年三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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